目录:政府协调发布时间:2018-05-29 14:17:14点击率:
7月28日,为进一步推动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贯彻实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保质完成,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在市会议大厦报告厅组织召开了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再动员会。现场黄义山副局长、市局餐饮科、各镇街(园区)分局(监督站)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市餐饮行业协会和市团膳行业协会负责人、市管餐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其食品安全管理员共约350人参会。
黄义山副局长在会上强调:
今年3月,省局动员会后,我局迅速传达省局有关要求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现在再次召集大家召开动员会,目的是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部署,对相关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从而提升大家的认识水平,推动大家积极主动、按时保质地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争取用三年时间进一步规范我市餐饮业经营行为,实现全市餐饮食品安全水平全面提升,食品安全重点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使市民餐桌安全得到有效的保障。
会上,餐饮科对《东莞市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的制定过程及其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并通报了当前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
(1)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目标。
到2017年底,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配餐单位、大型餐馆和大型企业食堂(800人以上)等餐饮服务提供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A级)比例超15%,良好(B级)比例超70%,学校食堂实现100%“灭C”;
到2018年底,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配餐单位、大型餐馆和大型企业食堂等餐饮服务提供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A级)比例超20%,良好(B级)比例超75%,学校食堂实现100%“灭C”;
到2019年底,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配餐单位、大型餐馆和大型企业食堂等餐饮服务提供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基本达到良好(B级)以上,(A级)比例超25%。
(2) 餐饮明厨亮灶建设目标,扎实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工作。
到2017年底,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配餐单位、大型餐馆和大型企业食堂(800人以上)“明厨亮灶”建设实现100%覆盖;
到2018年底,持证单位食堂和中型以上餐馆“明厨亮灶”建设实现80%覆盖;
到2019年底,基本实现持证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全覆盖。
(3)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目标。
到2017年底,完成两条以上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建设和4条以上市级食品安全示范街建设;
到2018年底,完成8条以上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建设和10条以上市级食品安全示范街建设;
到2017年底,全市4个街道和中心镇完成一条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建设,其他镇(园区)完成1条市级或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建设,达到示范街建设各镇(街、园区)全覆盖;
(4) 网络订餐监管目标。
到2017年底,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自建交易网站全部完成备案工作,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开始履行食品安全协同共管责任,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持证率达95%以上;
到2018年底,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全部配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开展相关工作,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持证率、公示率达95%以上;
到2019年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基本建立并有效运行,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持证率、公示率达98%以上;
(5) 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及考核目标。根据食品安全法要求,将对餐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考核纳入日常监管工作,按照统一要求,两年内完成对区域内所有餐饮食品安全员的监督抽查考核工作。
2017年,持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率超90%以上;
2018年,持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率超95%以上;
2019年,实现持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基本按要求全部配备;
(6) 餐饮服务公众满意度目标。
到2017年底,实现全市餐饮服务公众满意度达65%以上;
到2018年底,实现全市餐饮服务公众满意度达70%以上;
到2019年底,实现全市餐饮服务公众满意度达75%以上;
我协会积极响应《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并积极履行协会的社会责任。
(1) 积极举办有助于提升经营者管理水平的培训、讲座。提供诸如HACCP、ISO、五常法、6T法等现金管理方法和标准的培训,帮助企业规范经营行为;
(2) 定期组织食品安全法规培训,推动餐饮服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3) 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餐饮服务量化分级“寻找笑脸就餐”、“明厨亮灶”建设等工作,构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大格局。
(4)充分发挥协会“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促进和谐”的作用,发挥协会在餐饮业质量提升工程中的引导、自律、维权、服务功能,引导行业自律。
松山湖凯悦酒店作为餐饮企业代表,宣读了行动计划和实施承诺,承诺将积极响应市局的号召,努力抓好行动计划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实。